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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建厂赔本 打“歪主意”填窟窿

  8月14日,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杨仕中谈及受处分一事,懊悔地说:“父母曾以我为荣,结果我却因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受到处分,现在抬不起头,颜面尽失,真是悔不当初啊!”

  原来,杨仕中自2006年起就一直在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,之后结识了该镇财政所所长郑某某,由于同住南川城里,平时两人交往较密切。

  2012年底,郑某某私下与杨仕中商量:“现在豆干销路不错,咱俩合伙办个豆干厂,共同发财如何?”

  杨仕中觉得郑某某出的这个主意不错,毫不犹豫地答应了。

  2013年4月,两人合办的豆干厂建成。经营没多久,就遇到资金周转问题,缺周转金10万元。

  郑某某找到杨仕中商量对策,他提出,金湖村申报的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山坪塘整治项目已报区财政局,批准是早晚的事,不如先用金湖村集体资金以工程预付款的名义支付9万元给某种植场业主,钱到账后再让他把钱转给他们,用于豆干厂的周转,等赚了钱,再把这笔钱补上,这样就解决了资金难题。

  杨仕中听后大吃一惊,心想这是贪污公款的行为,属于犯罪!但他转念又想,如果不同意,一定会影响与郑某某的关系,而且没有这笔流动资金,他俩共同经营的豆干厂也将面临停产。

 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,杨仕中放弃原则,同意了郑某某的提议。

  虽然渡过了这一“难关”,但好景不长,由于经营管理不善,2013年6月,豆干厂倒闭。

  此时,不想做“亏本”生意的郑某某又找到杨仕中,他提出,干脆虚列项目,套取一事一议项目和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,来填补经营豆干厂带来的亏损。

  这次杨仕中一口答应,决定再次“冒险”。他采取虚列项目方式,将原来计划修建的一口山坪塘等工程延期,并私下拍摄已修建完毕的蓄水池及茶山便道等,编造虚假资料,进行虚假修建、验收,分2次骗取财政补贴资金,合计30余万元。

  “纸包不住火。”最终,杨仕中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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